专业领域

专业深耕 领域精通

金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由金鹏资深律师组成,长期专注以公司治理及企业风险管理为研究对象,能为客户提供系统、全面的风险评估、诊断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在实现利润增长的同时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管控经营风险。

业务领域:

1.公司治理、商业模式评估

2.设计薪酬与激励机制

3.构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4.设计公司及股权托管机制

5.税务整体筹划

6.破产与清算

7.合同审查

8.公司危机处理

9.为客户开展公司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授课培训

案例业绩

一、诉讼代理

广州市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5000万元,成功为人保公司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险合同纠纷案(成功为人保公司让被告支付全部赔款);

珠海某公司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助平安公司减损);

广东某公司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助平安公司减损);

代理多宗越秀地产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多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助越秀地产集团减损);

林某某诉中山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8000万元,成功帮助中山某公司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洪某某与香港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标的额3000万元,成功帮助洪某某拿回股权转让款);

广东诺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长江粮油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新宁鑫泰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宁县人民政府和新宁国土资源局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

东莞建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系列案;

东莞市天勤仪器有限公司与东莞市龙天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东莞光润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鸿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市金福水性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陈尧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东莞市鸿鑫典当有限公司与陈某伟等典当纠纷商事仲裁案;

受广东省某国有上市公司委托,代理其与重庆某新能源公司、原股东重庆某线缆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生效裁决采纳我方刺穿公司面纱主张,判令债务人原股东和现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受广州某建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深圳某建材公司、股东深圳某上市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采纳我方否认深圳公司人格主张,认定深圳某上市公司实施滥用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判令对深圳某建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成功代理广州市某委办向某香港开发商收回广州市北京路核心地块案件,涉案标的15亿港币;

成功代理某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数十起不良资产清收案件,累计为其收回资金超过人民币3亿元;

成功代理某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超过四十件不良资产清收案件,累计为其收回资金超过人民币2亿元;

成功代理某商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某上市公司总金额达2亿元的借贷、担保纠纷;

成功代理某商业银行总行巨额票据贴现案,为该银行避免经济损失近17亿元人民币;

成功代理某商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某上市公司总金额达2亿元的借贷、担保纠纷;

成功代理某金融机构与广州市某大型国有企业借贷担保纷,连续为该金融机构回收现金超过1亿元人民币;

成功代理某央企与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执行案,免除企业数千万元担保债务;

为某省电网公司通过诉讼中调解的方式,回收对外投资款近一亿元人民币;

成功代理广州某集团与某发电厂发电机组设备款纠纷,标的为2200万美元;

成功代理某上市公司与某科技企业的收购纠纷,使违约方赔偿履约方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人民币;

成功代理广州某集团履行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的资产继受人行使追偿权案,为该集团挽回损失9000多万元人民币;

成功代理某大型国企与某大型开发商征地拆迁补偿8000万元的纠纷案件;

成功代理某电网企业与某发电厂涉案金额6000万元的供购电合同纠纷案,为电网企业免除近5000万元的赔偿责任;

成功代理某投资公司股权回购案件并获得全面胜诉结果,案件标的超五亿。

二、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

作为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2020)粤01破21号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2019)粤0114强清7号广州市花都区物资总公司汽车贸易中心强制清算案件;

(2019)粤0106强清1号广州市天河百富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2016)粤0115民破1号广州市勤钟化纤漂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2019)粤01强清11号广东中旅(集团)电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2017)粤1973破7号东莞市卡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7)粤1973破8号东莞市台铂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7)粤1973破10号广东富林木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8)粤1973破45号东莞市中浩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9)粤1973破17号东莞市裕诚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19)粤1973破14号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作为破产事务代理人:

为东莞市航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24)粤19破17号破产清算案的债务人提供申请破产清算专项非诉法律服务;

为东莞鹏某实业有限公司(2017)粤1971破40号破产重整案的破产重整投资人广东蔚欣实业有限公司、蔚昕(广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协助竞拍土地厂房等专项法律服务;

为东莞市电某燃料有限公司(2017)粤1971破34号破产重整案的债权人陈某平提供债权申报等专项非诉法律服务。

三、其他非诉事务代理

受某能源央企下属上市公司委托,就其市政清洁能源项目资产重组及股权并购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受广东省某国有上市公司委托,就其在黑龙江某风电制氢新能源合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项目;

受佛山某房地产公司多位股东委托,为其股东之间内部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实现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委托目的;

受广州某建材公司委托,为除名股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最终实现股东除名目的;

为东莞市新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金某海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提供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为叶某与惠州市东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案提供合同起草审查、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交易标的额7800万元);

为广东佳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企业风险防控专项法律服务;

为广东蔚某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顺某山庄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乔某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激励专项法律服务;

为2017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中海资本、东方富海、乾元坤一等13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广州某大型国企投资超过5亿元的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收购广州1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清算委主任主持番禺某房地产企业特别清算项目,清算资产超过15亿元;

为某国有企业集团及其50家控股、参股公司改制重组提供包括法律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合同起草修改等法律服务;

为某国有企业价值近亿元的股权转让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某上市高速公路公司收购两条高速公路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所涉标的超过30亿人民币;

代理某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受让不良资产包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不良资产法律调查、材料整理接收、资产包转让协议的起草和谈判等服务;

作为某商业银行的代理人参与谈判,成功为商业银行解除一份具有担保性质的资产管理合同,使该银行避免近17.5亿人民币金融风险;

为某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策划及项目公司的设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项金融机构仓单质押贷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高速公路收费权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广州市某国际物流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大型国企收购深圳公司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科创母基金提供尽调服务。

理论成果

《从一宗普通买卖合同纠纷谈如何举证债权的同一性》一文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业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三等奖;

《关于支票结算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对几起涉及支票纠纷案件的解析》一文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10年度论文评比活动”三等奖;

《谈谈律师的责任心》一文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11年度文章评比活动”三等奖;

《胡女士离婚纠纷非诉代理和经验分享》一文获东莞市律师协会“2022年民法典征文比赛”二等奖;

《护法用维权、坚守初心;提肩担道义、剑胆琴心》一文获东莞市律师协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征文活动”二等奖;

《入关经商100问》,杨大飞副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

《证券法案例解析》,杨大飞副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

《人格法新论》,王利明主编,杨大飞为作者之一,吉林人民出版社。

专业荣誉

相关律师

高级合伙人、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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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国企法律服务、金融、公司、诉讼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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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诉讼、非诉、破产清算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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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设计、房地产买卖、婚姻家庭、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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