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专业深耕 领域精通
简介
金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专业的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秉承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劳动用工领域实现合规、稳健发展。
业务领域:
(一)劳动争议解决: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争议、工伤赔偿、竞业限制等;
(二)劳动用工合规: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合规审查、制度设计、风险防控等服务,确保企业用工合法合规;
(三)劳动制度梳理: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升企业用工效率;
(四)劳动专项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常年劳动法顾问服务,协助处理日常劳动法律事务,防范用工风险。
服务内容:
(一)劳动争议代理:代理仲裁、诉讼案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二)劳动合规咨询: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合规咨询,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确保用工合规;
(三)劳动制度设计:根据企业需求,量身定制劳动用工制度,确保制度合法、合理、可操作;
(四)劳动法培训:为企业管理层和HR提供劳动法培训,提升企业劳动法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专业优势:
(一)丰富的实践经验:委员会成员在劳动争议解决、劳动用工合规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
(二)深厚的理论功底:委员会成员均具有扎实的劳动法理论基础,多次参与地方立法研讨,发表多篇专业论文,出版多部劳动法专著;
(三)全面的服务网络:本委员会与各级劳动仲裁机构、法院保持良好沟通,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客户至上: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法律服务,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将秉承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劳动用工领域实现合规、稳健发展。
案例业绩
一、蔡飞主任案例业绩
蔡飞律师带领多名团队律师,只从事劳动业务,除了劳动法顾问、劳动专项以外,每年均代理了数百宗劳动案件,通过专业、专注,在客户中获得了极好的口碑,也涌现了一大批影响力较大的案例。
(一)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创造性提出了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应严格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理论,该理论在实务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公平合理地维护了劳资利益的平衡,也促进用工和谐。
蔡飞律师就该理论所撰写的《试述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认识误区》一文,早在2010年即发表于《广东律师》,该文对于双倍工资的裁判结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直至2012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才将双倍工资的性质予以明确,该规定与蔡飞律师的观点完全一致。“1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二)2021年7月2日,蔡飞律师接受广州市总工会委派参与法律援助,代理何某某诉浙江兢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兢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当时,该案已经出具仲裁裁决,不确认何某与浙江某公司及其广州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导致何某在送餐过程中受伤无法得到工伤赔偿。蔡飞律师及团队坚持代理,并厘清其中劳动关系,最终二审阶段采纳蔡飞律师意见,改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该判决为基础,最终劳动者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2023年10月,该案例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一等奖;2023年12月21日,该案主办法官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一等奖,也是唯一一个关于劳动争议的一等奖案件。
(三)认定工伤:把律师同行均认为的“绝不可能”变为“可能”!
案例一:某一人企业的股东、法人,家属提及其中午与友人午餐时突发疾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咨询多名律师均表示不属于工伤,在工伤认定截止期之前,我们及时了解情况后认为构成工伤。首先,股东及法人同时又为企业提供劳动,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虽然是与友人午餐期间突发疾病,友人也可是潜在客户,存在边吃饭边谈合作的可能性,因而可以合理视为工作期间的延伸。我们找来证人并调取相应的病历,调查还原了相应的事实,陪同家属及证人多次笔录,因无法排除工伤的可能性,最终认定工伤,由社保机构支付了相应的工伤待遇。
案例二:某律所主任,上午9点被发现猝死于床上,同行律师一致认为不构成工伤。但我们认为有可能构成工伤,理由是律师行业职业自由,工作时间不确定,只要能证明在9点前有过相应的工作邮件、工作电话等与工作有关的事项安排,即不能排除工伤。最终在我们的指导下,该案认定了工伤,由社保机构支付了相应的工伤待遇。
(四)某集团有限公司与十多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提出了员工加班工资折算的法律意见,认为在劳资双方已默认的工作方式下,即使存在加班的情况,只要工资折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即无须支付加班费的观点获得仲裁部门及两级法院的支持,公平合理地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
蔡飞律师在代理该案件时,关于加班工资“双固定”折算的实践及理论均未成熟,该答辩观点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被采纳,对于处理加班工资的争议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五)代理多名网红主播主张权益,独辟蹊径,获得超越期望的效果。
比如主播从原来的直播平台离职,被索要数百万的违约金,团队接受委托后巧妙设计诉讼请求,主动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确认主播与平台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关系的认定,排除了主播与平台解除合作协议(名为合作协议,实为劳动关系)中数百万违约金的效力。其他代理既有谈判达成诉前和解,也有仲裁中调解,无需支付任何的违约金,也有一审撤诉。
(六)完成了极为完善的劳动合规业务。
其中一个劳动用工合规业务,进行了数十次的沟通,包括现场授课、会议等形式,成果包括法条共100多万字,其中律师撰写的文字超过15万字,该项目涵盖了企业用工的全方面、全流程,主次分明,既有操作指引、也有风险提示、同时还有司法实践的案例反馈,全方位提升了企业的劳动合同工合规能力,主要内容如下:
1.对企业原有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体系作出全面审查,并出具详尽的评价意见书。
2.以企业劳动用工需求为核心,为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合规义务清单,为企业日常劳动用工管理提供明确操作指引。
3.以劳动用工合规义务清单为基准,配套提供各环节合规指引典型案例,为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参考案例汇编。
4.以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企业现有劳动用工制度,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业务环节中的各类违规风险行为,提供明确的风险责任或后果,并提供全阶段合规准则指引,即出具劳动用工风险控制措施库。
5.构建企业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库,提供劳动用工涉及法律法规汇编,所涉法规达320部(同步更新)、体量达百万字、覆盖劳动用工立法的各个层级、各个环节等全领域最新指引。
6.以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体系评估和梳理的风险为重点,兼顾企业重点用工需求,为企业编制劳动用工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手册。
7.指导、协助企业修订完善劳动用工相关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
(七)完成了一个因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所导致的极其复杂的、群体性减员项目。
需要对土地征收征用,涉及某用工场所100余人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经团队的巨大努力与极高的专业能力,最终与每一名职工均签订了解除协议,公平、合法、合理兼职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涉及一系列特别疑难、争议法律问题的处理及方案选择以及方案可行性的判断及决策,同时还需要考虑维稳与及现场沟通、缓解劳动者情绪等问题,比如:1.协议解除时,因规则已废止,2008年前的经济补偿如何核算,是否受12个月的限制?存在冲突的不同裁判指引如何选择?2.停工停产半年期间的生活费是否可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各完全不同司法裁判观点如何选择?3.同一合同中两个条款的约定冲突,导致数千万的赔偿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时存在巨大的争议,如何适用民法典规定及合同目的确定责任承担主体?4.涉及20多名工伤职工尤其是尚有未评定工伤等级的员工如何解除?另有连续工作满15年且离退休时间不满5年的工员如何解除?相关补偿如何确定?如何依法预留?5.多年的员工,现时在职,但期间又因为个人原因,存在“两不找”的情形,如何认定工作年限?6.面对现实的用工僵局时,如何选择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什么样的方式更符合企业利益、经济补偿的成本更低?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各种方式选择利弊、可行性、成本测算、是否合规且是否符合审计要求等,都存在不同的优劣,又涉及如何把工作做在前面,以保证如果其中所选择方案无法推进时,如何保证之前所进行的工作,也对于方案的切换有现实帮助。7.面对员工经常信访、现场情绪如何安抚?8.数量巨大的员工,每一名员工均非因本人原因在关联的不同企业连续工作多年,入职时间、在职连续性极难确定,如何公平合理认定?
(八)完成多家企业的搬迁处理,避免引起劳动争议的可能,并为后续的减轻用工成本作预防处理。
(九)在处理某跨国著名连锁销售企业门店关停的群体事件中,通过谈判、法律宣讲等方式协调劳资矛盾,即使该企业在之前处理同样事件中并不成功,但本案在蔡飞律师介入后,通过专业的处理方式,化解了即将进行的游行等令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的重大事件。在各方的努力下,全部160多名员工在未进入仲裁阶段便与企业达成了和解。
(十)作为某企业劳动法常年顾问,代理企业与数十名劳动者关于工资、高温津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数十起案件,涉案金额数百万,完全胜诉率93%(无须承担任何责任),除其中因合同期满不续签而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数万元外,其余案件合计总共仅需赔偿1300余元。
(十一)在胡某诉某安装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案中,二审后接受委托,通过二审中申请司法鉴定、恢复数据等新产生的费用,以证明损失的必然性,获得新证据、调整诉讼策略等,代理公司全面逆转仲裁、一审败局。每年均有大量二审时亲自主办、或指导团队经办此类改判案件。
(十二)指引某设备公司对一名违纪的怀孕女职工的过错解除过程进行指导,就劳动者提供劳动过程中的所有过错予以收集。在劳动者小错不断的情况下,不断作出相应的处分,最终累加处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倾向保护女职工的前提下,最终裁判认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每年均有不少类似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提前的指导,固定证据、还原事实,对于案件的胜诉直到了关键作用。
(十三)代理公司处理其全国范围内数百宗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裁判机构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南京、成都、长沙、武汉、大连、青岛等全国各地,均取得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十四)代表政府组织参与处理了某电子泊车企业(广州市某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数百员工劳动争议的处理。2017年3月底,经广州市政府相关政策影响,广州市除试点路单外的道路咪表泊车全部停止经营和收费,从事咪表管理工作的广州市某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无法经营,200余名劳动者下岗,受政府指派,蔡飞律师带领团队成员担任207名劳动者劳动仲裁阶段的代理律师,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权。
(十五)代表政府组织参与处理了其他多宗人数众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涉及人数过万。其中包括某全球知名超市200人左右员工遣散、涉某全球知名造船企业数百名员工劳动报酬事件的处理、某快速公路数百员工的裁员处理、南沙某台资企业员工集体怠工处理、南沙某法资企业集体怠工处理、某大型连锁超市多个超市职工安置处理等。
(十六)担任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多年的法律顾问,为该企业的制度梳理尤其是竞业限制规章制度设计及修订、竞业限制案件的处理,尤其是调查取证的指导,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十七)代理某竞业限制案件,在深圳南山区应诉某知名互联网企业,通过专业的答辩、举证,并通过反诉给对方施加压力,对方主动和解,我方无需支付任何的赔偿,据了解,此为该企业在该区唯一未达诉讼目的的竞业限制案件。另代理了多起竞业限制案件,通过调查取证、举证责任倒置论证、竞业限制效力论证等,获得了超越期望的效果。
(十八)代理了一系列难度较大,但效果超越委托人期望的案件,代理某与高管数百万奖金争议,改判结果超越预期,单位全面胜诉;代理某著名快递公司与70多名劳动者场地搬迁劳动争议案,全部获得胜诉;代理某日化公司与其高管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案,全面胜诉,驳回该高管1271996.25元的请求;代理某交通公司与员工因拖欠工资索要经济补偿的再审案件,成功获得广东高院提审;代理某知名运动品牌与其高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全面胜诉,驳回该高管1204616.76元的请求。
二、吴星宇副主任案例业绩
(一)每年经办近百起劳动纠纷案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前沿的劳动仲裁及诉讼。部分典型的诉讼业绩如下:
1.再审阶段代理某企业与员工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案件,成功启动再审程序并最终实现改判。
2.二审阶段代理用人单位成功改判多个复杂、疑难案件。其中在(2020)粤01民终2710号中,在证据原件缺失的情况下,通过旁证和庭审发问还原案件事实,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系合法解除劳动关系,驳回劳动者超过300万元的诉讼请求。在(2020)粤01民终2706号中,在并无证据证明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情况下,引导法官从逻辑及日常生活经验推断并认定违纪事实,二审法院认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改判无需支付赔偿金。二审改判案例还包括:(2019)粤01民终16990号、(2018)粤01民终12454号、(2017)粤01民终21783号、(2017)粤01民终20657号、(2019)粤01民终16931、16932号等。
3.一审阶段代理用人单位成功逆转多个不利的仲裁裁决。其中在(2020)粤01民终10295号案件,通过视频、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据成功证明劳动者消极怠工的违纪行为,并认定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2019)粤0104民初42343号案中,说服法官认定用人单位连续、多次单方调岗的合法合理性,驳回劳动者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主张。一审阶段逆转案例还包括:(2019)粤0104民初39890号、(2018)粤0103民初8198号、(2017)粤0112民初4797号、(2018)粤0112民初1852号、(2018)粤0105民初11194、11208号等。
4.代理了一系列难度较大(标的超过100万、案情复杂),但效果超越委托人期望的案件,包括代理了某著名快递公司与70多名劳动者场地搬迁劳动争议案,全部获得胜诉;代理某日化公司与其高管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案,全面胜诉,驳回该高管1271996.25元的请求;代理某知名运动品牌与其高管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全面胜诉,驳回该高管1204616.76元的请求。代理某500强公司与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全面胜诉。
5.在竞业限制调查与诉讼、重大工伤案件、劳动法与知识产权交叉案件等前沿劳动法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经验,经办的案件数次获得律协颁发的业务成果奖。
(二)拥有丰富的劳动法专项服务经验,部分典型业绩如下:
1.为近百个企业提供劳动合规专项服务,包括:劳动合同修订、规章制度编撰、薪酬制度调整、绩效体系建立及落地等等。
2.主办某保健品龙头公司经济性裁员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撰写裁员方案、设计格式文件、裁员方案备案,裁员过程指导等,裁员项目最终顺利实施,实现了该公司200名员工平稳、有序的安置。
3.主办某证券公司高管转岗安置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安置方案涉及、设计格式文件、安置过程指导、安置谈判等,安置方案最终顺利施行,涉案的高管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4.主办某机关单位派遣员工转外包方式用工项目。根据客户要求用工方式,涉及对应的合同条款,实现该客户用工方式转变的顺利过渡。
5.参与关于主流互联网公司常规违纪行为大数据研究项目。
三、张梦晓副主任案例业绩
每年均代理超过100宗以上的劳动争议,有较多的典型案例,其中主要如下:
(一)在职业病与侵权纠纷竞合时是否从人身损害赔偿中扣除“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则尚不明确的情况下,通过对法理的阐释,成功为单位多次争取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扣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广东省高院案例中明确了该观点。
(二)一审阶段代理用人单位成功逆转多个不利的仲裁裁决。其中在代理某公交公司与司机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提交来源于第三方出具的证据以及对证据的重新组织,证明劳动者违纪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从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均扭转了仲裁裁决中对单位非常不利的认定,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在(2023)粤0784民初2429号案件中,在仲裁裁决已经认定单位擅自进行社保减员操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同一裁判机构存在类似案例也认为前述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成功说服一审法官,最终认定单位仅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三)代理了一系列难度较大,但效果超越委托人期望的案件,包括代理了劳动合同约定对单位极其不利,而单位以劳动者未至新岗位上班属于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最终裁判者认定单位调岗合理合法,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从仲裁到二审均全面胜诉的案件。
(四)完成了一个因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所导致的极其复杂的、群体性减员项目,获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五)代理案件获得极高的胜诉率,其中代理某国企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发生的二十余起不同类型劳动争议,关于赔偿金诉求部分的争议,获得100%的胜诉率。
四、王超副主任案例业绩
王超,拥有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现担任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专注于劳动法全链条实务研究与争议解决,擅长将法学理论与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深度融合,致力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服务范围涵盖企业用工合规体系搭建与劳动法律风险评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代理、高管离职谈判与竞业限制方案设计、灵活用工模式法律架构搭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法律审查等。
(一)代理东莞市某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为委托人争取到巨额赔偿款;
(二)代理东莞市某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碧桂园集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到过“千万工程”款及违约金,并全款执行到位;
(三)代理东莞钟女士与美国人曾先生离婚纠纷,特殊期间争取线上开庭,让二十年未谋面的两夫妻获得自由之身。
五、洪静玲律师案例业绩
(一)2021年成为珠海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超过130个,利用自身专业,耐心解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问题,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案件调解成功率在40%以上
(二)为珠海、深圳和上海等城市的多家企业提供用工风险防范、劳动法宣讲与员工手册制定等法律服务,也成功为多位劳动者争取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合法权益。
六、蔡志强律师案例业绩
(一)某公司的跨市搬迁提供了员工安置方案,成功帮助一家科技公司摆脱了混同用工的法律风险,为多家企业在特殊时期就劳动争议出具服务方案,并为多个公司就用工问题提供了法律方案,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
(二)多次代表企业或劳动者参与劳动关系解除的谈判,并最终达成和解。
七、陈俊熹律师案例业绩
(一)广州市某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李某某劳动争议纠纷
(二)广州市某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与廖某某劳动争议纠纷
(三)广州市某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与方某某劳动争议纠纷
(四)广州市某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与范某某、杨某某劳动争议纠纷
八、闫丰华律师案例业绩
代理多个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均以代理的客户方成功调解、胜诉结案
九、于洋律师案例业绩
(一)【某主播与国内知名直播平台公司关于经纪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主播应诉,最终驳回原告约90%的诉求金额,为委托人止损约人民币100万元;
(二)【某高管与公司关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代理被告高管应诉,抗辩意见获得法院全部支持,驳回原告全部诉求,为委托人实现止损人民币5000万元;
(三)【叶某诉某学校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代理原告劳动者起诉某学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意见获得法院支持,并取得了一审、二审全面胜诉,该案曾被广东省高院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案例刊发;
(四)【钟某等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在强制执行阶段接受被执行人公司委托,代理意见获得执行法院支持,并通过执行异议方式争取到对三份已生效仲裁裁决书不予执行。最终通过另案诉讼救济,为委托人止损逾人民币40万元;
(五)【系列明星侵权纠纷案】代理被告公司,参与处理与部分明星之间关于名誉权、肖像权等侵权纠纷诉讼案件的全流程应诉及调解工作,最终定纷止争,取得双方满意的调解效果。
十、李维律师案例业绩
揭阳市某单位劳动者集体维权诉讼
十一、吴丽娜律师案例业绩
(一)潘某与中铁一局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一案
(二)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与徐某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一案
(三)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蒋某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一案
(四)林某与广州某首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一案
(五)刘某与广州市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十二、李小虎律师案例业绩
(一)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生产业务迁移,成功指导客户完成逾两千人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
(二)某制造企业与员工劳动争议案,代理客户成功驳回对方主张的全部赔偿金、加班工资、职位津贴差额诉请;
(三)代理某外籍当事人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成功与公司方达成和解,实现维权目标;
(四)代理某房地产代理企业,成功认定非劳动关系,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理论成果
一、蔡飞主任理论成果
(一)2020年著有《一本书读懂你不知道的劳动用工风险》(法制出版社出版)一书,加印十余次,共近5万余本;
(二)2024年著有《劳动争议处理规则与应对技巧》(法律出版社出版)一书,对11种常见的劳动争议的应对规则及思路均有详细说明,现为法律出版社网店最畅销专业书籍之一;
(三)2025年著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应对》(法律出版社出版,即将出版)一书,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事由、应对均有详细说明;
(四)运营“飞劳动法”公众号,只发蔡飞律师原创的两千余篇专业劳动法文章,包括转载在内的阅读量过千万,在中国的劳动法律类公众号中位列前茅;
(五)专门向客户提供的刊物“飞劳动法月刊”;
(六)为广州市总工会撰写了“劳动者维权十解”“劳动者就业过程法律知识点温馨提醒”“劳动合同履行过程常见问题问答”,上述知识点,是广州市总工会法律宣传的核心读本;
(七)参与了《劳动法实务疑难问题与应对》(担任编委,法律出版社出版)、《新形势下劳动法实务问题应对策略》(担任副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广州市工会维权工作指导案例汇编》(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编辑并参与相应内容的撰写;
(八)编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汇编》一书,汇总了最新最全面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九)《试述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认识误区》一文,早在2010年即发表于《广东律师》,该文对于双倍工资的裁判结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直至2012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才将双倍工资的性质予以明确,该规定与蔡飞律师的观点完全一致。“1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数量过多,不一一列举。
二、闫丰华律师理论成果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探讨——以广东省为例》,载于《建筑经济》2015年4月增刊第36卷第S1期;
(二)汇编《民法典难点聚焦与案例精解》,2024年3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三)《浅析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及对策研究》,载于《民法典难点聚焦与案例精解》2024年3月第1版第112页。
专业荣誉
相关律师